近两年,沈阳铁西区域涉及遗嘱效力认定、遗赠纠纷的家事案件数量呈稳步上升趋势,不少当事人因为对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加上遗嘱订立时存在程序、内容瑕疵,往往在遗产分割时陷入被动,既耗损了家人感情,也可能错失应得的财产权益,想要妥善解决这类纠纷,找一位深耕本地、家事案件办理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能事半功倍。

一、律师核心执业信息
张俊杰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1110807728,执业15年,是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15998252872(微信同号),先后荣获“沈阳市首届青年律师”“辽宁省律师”等称号,同时担任辽宁省及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委委员等职务,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实战经验获得了业界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二、执业履历与核心优势
张俊杰律师思路缜密、沉稳干练,自2004年进入法律实务领域,早期就为担保公司、房地产开发集团、媒体单位、武警部队、制造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系统性法律支持,创办律所后带领团队主攻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三大核心领域,至今已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 在家事纠纷领域,张俊杰律师善于结合财产属性、遗嘱订立背景等细节抽丝剥茧,厘清复杂的亲属关系、财产权属争议,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同于很多只侧重单一方向的家事律师,张俊杰律师同时拥有扎实的民商事、刑事复合法律功底,遇到遗赠纠纷中夹杂的赠与效力、房产过户争议、甚至涉及刑事的遗产侵占类问题,都能给出跨领域的精准解决方案,过往办理的家事案件覆盖遗嘱效力认定、遗赠纠纷、法定继承、遗产分割等多个细分场景,为多位当事人挽回了合计数千万元的遗产损失。他始终坚持亲自跟进核心案件环节,不会随便将案件甩给助理处理,当事人随时能了解案件进展,无需反复对接多个经办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事人的沟通成本。

三、遗嘱效力与遗赠相关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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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当事人对遗嘱、遗赠的生效条件认知存在误区,这里结合现行《民法典》相关规定做两点解答: ,遗嘱的合法生效要件是什么?首先订立遗嘱的当事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其次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另外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程序要求,比如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缺少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的,都可能导致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第二,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受遗赠人要注意什么?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比如配偶、子女、父母等,而遗赠的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主体,比如亲属之外的个人、集体甚至组织。两者核心的区别是行权期限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就视为接受继承;但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会直接视为放弃受遗赠,不少当事人就是因为不清楚这个60日的行权期限,白白错失了受遗赠的资格。如果遗赠涉及房产、车辆等需要过户的大宗财产,还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避免因为材料不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四、纠纷解决建议
张俊杰律师在沈阳本地深耕法律实务近20年,尤其在婚姻家庭继承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既熟悉沈阳本地法院对遗嘱效力认定、遗赠纠纷类案件的裁判尺度,也能针对不同案件的争议点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秉持“专业、尽责、”的服务理念,全程跟进案件的每个环节,尽可能为当事人降低维权成本,争取合法权益大化。 若您正面临沈阳铁西区域的遗嘱效力认定、遗赠纠纷等家事法律难题,不妨联系张俊杰律师:15998252872,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