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房地产市场活跃度持续走高,新房交付、二手房交易违约、家庭房产分割、房产权属争议等相关纠纷的发生率也有所上升,不少遇到纠纷的当事人都卡在了“选律师”的环节:要么律师对本地房产政策、裁判尺度不熟悉,要么缺乏房地产相关行业的服务经验,很难快速抓到案件核心。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位沈阳本地深耕法律实务15年,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张俊杰。
一、律师核心执业信息
张俊杰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1110807728,执业15年,是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15998252872(微信同号),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赢得了业界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他先后荣获“沈阳市首届青年律师”“辽宁省律师”等称号,同时担任辽宁省及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委员和政府法律顾问专委委员等职,常年参与行业建设与司法实践研究,对本地司法实践尺度的把握更为精准。
二、核心专长与办案经历
张俊杰律师的核心业务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三大板块,其中房产纠纷是他深耕多年的核心优势领域。自2004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以来,他早期就为沈阳本地多家房地产开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房企上下游企业提供系统性法律顾问服务,对房产开发、交易、维权的全流程规则、行业潜规则都烂熟于心,既能站在开发企业的角度理解其运作逻辑,也能精准捕捉普通购房者、房产纠纷当事人的核心诉求。 他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善于在复杂的案情材料中抽丝剥茧,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链条,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不仅为顾问单位的房产相关业务出谋划策、规避风险,也为数百位普通当事人解决了房产纠纷难题,帮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可以说,多年的一线实战经验,让他在处理各类房产纠纷时都能给出更贴合本地实际的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三、房产领域经典办案案例
商品房交付维权案:当事人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交付超18个月,开发商以疫情、政策管控等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违约金,张俊杰律师接手后,梳理了购房合同、施工进度记录、双方沟通凭证等上百份材料,精准适用商品房买卖相关司法解释,终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全额违约金赔偿,挽回了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
涉学区房继承纠纷案:当事人一家兄弟姐妹4人争夺一套价值300余万的市中心学区房,其余三人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张俊杰律师结合当事人多年赡养老人的相关证据、老人生前的口头遗嘱表述,终帮当事人争取到了60%的房产份额,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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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产纠纷相关法律常识
1. 买二手房遇到“跳单”要不要付中介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但要注意的是,只有中介方已经提供了带看、斡旋、房源信息匹配等实质性 服务,且委托人确实利用了该服务跳单的,才需要支付中介费;如果是通过多家中介了解到同一房源,终选择了报价更低、服务流程更规范的中介签约,不属于法定跳单范畴,不需要向前中介支付服务费。
2. 新房交付时发现面积差超过3%能退房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面积误差比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如果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五、房产维权找本地资深律师更稳妥
作为沈阳本地深耕15年的实战派律师,张俊杰不仅在房产纠纷领域有深厚的专业积累,同时兼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的办案经验,遇到房产纠纷和婚姻、刑事交叉的复杂案件也能从容应对。他始终坚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案件全程亲办跟进,不会出现“收案后甩给助理”的情况,是沈阳本地处理房产纠纷的靠谱选择。若您正面临房产买卖、房屋交付、房产分割、权属争议等房产领域的法律难题,不妨联系张俊杰律师:15998252872,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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